统古
见“通古斯”(1968页)。
见“通古斯”(1968页)。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前期艾斯木汗(额什木汗)制定。※《哈斯木汗法典》实行百年后,至艾斯木汗统治时期(1598—1628或1645年),又制定新的法典。艾斯木汗在哈萨克历史上以“魁梧的艾斯木好汉
即奇首可汗,又记作奚首。传说中的契丹始祖。有八子,繁衍为八部。时在潢河(今内蒙古境内西喇木伦河)西、土河(今老哈河)北一带活动,“草居野次,靡有定所。”《辽史》记在木叶山(两河交汇处,契丹发源地,契丹
吐蕃贵族扶立之西突厥可汗。阿史那氏。※阿史那元庆长子,※阿史那献之兄。唐长寿元年(692),其父为来俊臣诬害,兄阿史那献流配崖州,自投吐蕃。次年,依吐蕃自立为汗,并联兵攻唐。延载元年(694)二月,与
蒙古族民间传统游戏和体育项目之一。“古尔”,蒙古语,指经过加工的牛膑骨,即髀石。流行于蒙古东部地区。由古代狩猎的工具演变而来。《元朝秘史》中有成吉思汗幼年玩这种游戏的记载。古尔分母古尔和子古尔,每枚重
蒙古国和元朝将领。蒙古人。忽鲁忽儿子。以勇壮著称。宪宗四年(1254),随军征蜀。次年,援万户刘七哥,解巴州之围。从都元帅纽璘败宋将姚德,破云顶山城,二败宋军于三曹山。世祖至元三年(1266),从行院
亦作计然。春秋末越国著名谋士。字文子。原为晋国人,后南游于越,范蠡师事之。曾应越王勾践之召,谈君主治国盛衰之道。并向越王指出,欲报强吴之仇,兴师者必先“内蓄五谷,实其金银,满其府库,厉其兵甲”,否则,
见“索尔札”(1830页)。
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又称※五溪蛮。汉至宋代武陵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因分布在武陵郡而得名。古※九黎、※三苗部落后裔,一说※槃瓠蛮后裔。分布在今湖南沅江流域、澧水流域和洞庭湖西北部以及与湖南相邻的黔、鄂、桂部分地区。春秋战国
藏语音译,意为“二头人”。参见“达诺”(7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