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桑锦达赉之南。东至哈喇布尔噶素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西至琴得根接赛音诺颜部中左旗界,南至察汉布尔噶素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界,北至依克特里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又称新噶当派。因该派以戴黄色僧帽为标志。故又称“黄帽派”,清代则以“黄教”称之。宗喀巴(1357—1419,青海湟中宗喀地区人)创建。其自3岁于夏琼寺出家,至1409年,建黄教首寺甘
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地区村寨头人称谓。据说由来已久。各村寨普遍设置,通常包括寨老、寨主和龙师三人组成。通过选举产生,凡寨中成年男子,只要识字,有办事能力和办事公正及熟识宗教仪礼者,均可作候选
传说中的丽江纳西族祖先。又作歌来秋。从忍利恩四世孙,于高来之子。机智勇猛,不畏强暴。娶戟女戟恩母,生4子,分束、叶、买、何(亦作树、叶、梅、和)4支(氏族或部落),分居金沙江南北的广大地区。之后,梅支
见“察剌秃山卫”(2477页)、“者剌秃卫”(1349页)。
?—1742清朝官员。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山贝子善巴喇什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五十八年(1719),尚郡主,封多罗额驸。
?—535武兴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西北)氐人。※杨集始之子。梁天监元年(502),以世子遣使赴北魏。次年,父卒,袭位。因年幼,国事皆委二叔杨集起、杨集义。受魏封为南秦州刺史、征虏将军、汉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见“曷苏馆”(1652页)。
北魏大臣。字仲才。河南洛阳人。先世为鲜卑土难氏,居于代。金明太守稚之子。早年师事王惠,涉猎文史。孝明帝元诩即位初年,兼侍御史。入台五日,时值正会,受命司神武门,秉公劾其妻从叔违禁,受嘉赉。历任国子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