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册地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则旗地、民产或旗人自置之产可明,旗人、民人互争田土之讼亦可据以审理结案。
清代登载旗地的官方印册称红册,入册之旗地为红册地。上书旗地顷亩数额、坐落、周围四至。嘉庆《清会典事例》卷135载:“红册内开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官物……如红册内不载之房地并余地,本属私业。”稽以红册,则旗地、民产或旗人自置之产可明,旗人、民人互争田土之讼亦可据以审理结案。
1876—1955近代白族政治活动家和学者。字生甫,号惺庵。云南剑川县人。早年奋志读书并注重国事。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乡试解元。翌年,由云南学务处派赴日本,入早稻田大学攻读法政。1907年回国,
见“蒙古八珍”(2330页)。
云南车里宣慰使司宣慰使(召片领)刀坎之妾。基诺族。基诺山人。因遭宣慰使主妻迫害,与夫诀别,携子返回故乡,寄养在舅舅司土寨长老家。后因宣慰使绝嗣,其子被迎回继位。据傣文《泐史》载,其子名※刀暹答(135
唐代黑水靺鞨勃力部首领(一说为黑水靺鞨首领)。开元十年(722)朝唐,唐于其地置勃利(即“伯”同音异译,为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州,命为州刺史,后又授中郎将。是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居民中见于史载的第一位中央
见“阿苏特”(1207页)。
1599—1649清太宗皇太极皇后。名哲哲。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内蒙古科尔沁贝勒莽古思女。明万历四十三年(1614)四月,由皇太极亲迎至辉发扈尔奇山城,成礼。崇德元年(1636),册封为皇后,正位中
见“萧阿剌”(1995页)。
1419—1486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上密院创建者。生于后藏江孜的乃宁地方。于纳塘寺出家。随顿珠巴(宗喀巴八弟子之一)修习《释量集注》等经。后于哲蚌寺听杰尊·喜饶森格讲授《秘密根本七法》,博
?—1708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藏嘉卡尔。被选定为热译师之转世,入扎什伦布寺闻思院,为五世班禅罗桑益西器重之弟子。康熙三十五年(1696),任夏琼寺堪布,护理寺院达10余年,修建弥勒殿、上
?—1814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完颜氏。乾隆四十六年(1781),由举人考授国子监助教。五十二年(1787),中进士,改庶吉士。五十六年(1791),考试满洲科甲出身,于京堂翰詹各员列第一,奉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