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见“乞合都”(123页)。
见“招讨使”(1375页)。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官之保自明时归附授职,清康熙十年(1671)降清后颁给号纸,无印信,住实大关(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曙光乡石大关)。辖71户,并未赋纳粮石。
见“和勇”(1443页)。
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出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4副、6判、6承旨、2都案、6案头。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叔父车凌蒙克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次年,晋封多罗郡王。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
唐代嶲州东蛮两林部首领。见“苴那时”(1333页)。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府。位于今杭爱山南端,薛延陀故牙地。以思结等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思结首领乌碎为都督。隶燕然都护府。
又称唐古特、唐兀惕。元代对党项人的称呼。系对党项(tangut)一词的音译。又兼称党项人所建的西夏国。因西夏国领土主要在河西,也称河西,或译为合申。元代唐兀人还保留某些原来的民族文化习俗,使用西夏文。
参见“贝阔”(3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