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发破羌
见“源贺”(2403页)。
见“源贺”(2403页)。
1751—1823清朝宗室、诗词书法家。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十一子。乾隆五十四年(1789),封成亲王。嘉庆四年(1799),在军机处行走,亲王领军机自此始。十八年(1813),督捕天理教首
见“都指挥使”(1817页)。
地区名。位于今辽宁省北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升法库厅置。辖域东界奉天府开原县,西接新民府彰武县,南邻奉天府,北连昌图府康平县。汉、三国属幽州。唐属安东都护府。辽属东京道。金仍其旧。元属辽阳路。
见“色棱哈坦巴图尔” (847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仁邦巴家族后裔,桑主孜宗本诺桑哇(即诺布桑波)之次子。依帕竹阐化王查巴琼内,准其袭父职,仁没藏仁蚌宗宗本。与萨迦派大德袞钦桑结佩及果热南僧格建供施关系。正统十四年(
即“塔布囊”(2157页)。
见“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1671页)。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色提卜阿勒氐、色提巴勒氐。乌什人。拜城伯克齐里克(齐)子。父死,嗣位,为准噶尔贵族胁徙伊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请内附。阿睦尔撒纳叛乱后,徙居巴里
见“赛罕王”(2468页)。
金代契丹小字、汉字合璧刻石。石刻上圆下方,现仅存右上角,不及全碑四分之一。所刻内容与唐乾陵无字碑上所刻《※郎君行记》相同,额题残存“大金皇弟都统经略”8字,大都磨平,仅“大”、“都”2字隐约可辨。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