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天山县(今内蒙古四子王旗西北卜子村)。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朝于互市的榷场设置天山县。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升为净州。元朝升为净州路。明初废。净州故城址
布达拉宫存贮金银物件的仓库。每年举行攒召(法会)之际,达赖喇嘛下山诵经,远近瞻礼人众所递丹书克、金银、绸缎等,除以一半交※内商外,另一半再分三份,二份存贮布达拉外商,一份交大招商库注册,以便支用。每月
高车十二姓之一,北魏宗族十姓之一。亦作乙干氏。原居于大漠之西。早在东汉时就投归拓跋鲜卑。据《魏书·官氏志》载,献帝拓跋邻七分国人后,“又命叔父之胤曰乙旃氏”,即令其后裔统高车之乙旃部,以此为姓。孝文帝
见“破六韩孔雀”(1847页)。
见“尉元”(2130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书名。简称《西域图志》。乾隆二十一年(1756)刘统勋等奉敕撰。二十七年(1762)初稿告成,由傅恒等呈进。四十七年(1782)英廉等增订。全书52卷。首4卷,辑录乾隆帝有关西域之题咏和记事。正文48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位于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北部。即今沙雅县。原为回庄。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三品阿奇木伯克等官,治理当地维吾尔族民政。光绪十一年(1885),改设乡约。光绪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
①辽封爵。保宁元年(969)三月,耶律稍受封;重熙六年(1037)三月,秦王萧孝穆徙封;十年(1041),西北路招讨使萧孝友受封;二十一年(1052)七月,北院枢密使萧革受封;重熙末,北院枢密使耶律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