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各野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徭。宣德五年(1430),与石鸡娘及煿子坪长官吴毕郎等在铜仁、平头、瓮桥等地聚众起事。总兵官萧授筑24堡,环守其地。七年,加入乌罗苗族首领※吴不尔起义。八年,起义失败,首领先后被杀。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徭。宣德五年(1430),与石鸡娘及煿子坪长官吴毕郎等在铜仁、平头、瓮桥等地聚众起事。总兵官萧授筑24堡,环守其地。七年,加入乌罗苗族首领※吴不尔起义。八年,起义失败,首领先后被杀。
见“地方台站”(678页)。
即“阔亦田之战”(2276页)。
见“东乡族”(510页)。
①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1587—1632后金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五子。母富察氏。与德格类(太祖第十子)、莽古济格格同出。明万历四十年(1612),从太祖征乌拉部,克6城,多立战功。四十三年(1615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清政府在内蒙古丰镇、宁远地区设立的垦务机构。光绪八年(1882)设置,局本部在丰镇,掌管丰镇、宁远一带蒙地放垦事宜。十一年(1885)撤销,十五年(1889)恢复原属山西省布政使管辖。二十七年(190
?—1139金宗室、大将。本名蒲鲁虎。女真族。完颜氏。金太宗※完颜吴乞买长子。天辅五年(1121),任副都统,从都统完颜杲伐辽。次年,攻取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北大明城)。天会十年(1132),为国论忽
清朝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九年(1731),清朝政府为迎护噶尔丹策零异母弟罗卜藏舒努(又作罗卜藏索诺)回归故土,共同反对噶尔丹策零,复令内阁学士班第、内务府大臣来保、侍郎色楞额等56人出访额济勒
?—1232金大臣。亦作徒单吾典。女真族。徒单氏。累官为武胜军节度使,驻邓州(今河南邓县)。寻迁中京(今河南洛阳市)留守,知金昌府事,驻洛阳。在邓州、洛阳修城,招亡命千人,号“熊虎军”,剽掠宋境,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