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台湾高山族对集体狩猎的一种称呼。狩猎是过去高山族人的重要生活来源,各“番社”均据有猎场,彼此不得侵犯。由于狩猎工具简陋,狩猎时需集体进行,每当春深草茂之时,族长动员社众各持器械、干粮,带着猎犬,集体
明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和便于征调赋役,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集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洪武(1368—1398)中期,河州已设有45个里,其中东乡有12个里。后因人丁消亡、迁徙、流散
即“默啜”(2551页)。
金建国前女真部落联盟长称号。女真语音译,“都”意为“核心”(一说借用汉语),“勃极烈”意为“官长”、“首领”、“头目”,合为“核心头目”或“总头目”之意。《金史·国语解》谓:“总治官名,犹汉云冢宰。”
见“东科尔·达瓦坚赞”(520页)。
见“穆亮”(2555页)。
即“羯”(2529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旧称“仲家”、“夷族”。自称“布越”、“布那”、“布曼”、“布侬”、“布僚”等。主要分布于贵州南部、西南部镇宁、紫云、关岭、平坝、清镇等地,贵阳郊区亦有分布。其地气候温和,多溶岩分布
见“移剌粘古”(2068页)。
见“巴思哈”(4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