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决定建立内蒙古人民革命军。在李裕智、王秉璋、奎壁与赵世炎等人商议,向白云梯提出组军。派人赴乌兰察布,察哈尔土默特动员蒙古青壮年农牧民到包头参军。于1926年6月在包头正式
见“李彝敏”(1045页)。
辽代后期女学者。契丹族。太师耶律适鲁妹。史载其自幼爽秀,有成人风。及长,能诗文,但不苟作。曾读《通历》,能品评前人得失。诗作皆佚,仅《辽史》收存道宗咸雍年间所作《述时政》文:“君以民为体,民以君为心。
1841—1897清朝地方官员。字楚卿。广西西林县那劳村人。壮族。西林县团总岑苍松之子。青年时助父于地方组织团练,后随兄※岑毓英带团练入滇助清军镇压当地各族人民起义,封知府。同治二年(1863)三月,
见“多居嘉木措”(853页)。
中国古代北方部落名。又译不答惕、不答安惕、不答安、博歹阿替。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其始祖为篾年土敦之第六子合阑歹(《史集》称为屯必乃汗第五子巴惕古勒乞)。约宋淳熙十六年(1189),在※十三翼之战”中,为
见“速檀”(1840页)。
傣语音译,意为“村寨”。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的自然村。每村7—8户到70—80户不等。一个村赛基本上就是一个农村公社,但已演变成封建领主政权的基层组织。曼的头人称“波曼”(寨父)、“咪曼”(寨母),
见“大都留守司”。
1228—1370元代伊斯兰教经师。本名不鲁罕丁。查者例绵(今伊朗卡泽伦城)人。大商人。元皇庆年间(1312—1313),随贡使来泉州,住排铺衔,修回回教(即伊斯兰教),受邀主持清净礼拜寺,任“摄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