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书名。明末广西民族志。3卷。明邝露(1604—1650,字湛若,广东南海,今广州人,汉族)撰。明崇祯七年(1634),作者亡命广西,饱游广西壮乡瑶寨,走尽左、右江流域各县,为寻找鬼门关和铜柱,纵游于岑
即“水城旧石器文化遗址”(425页)。
参见“的尔勤”(1463页)。
即“升科地”(362页)。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见“文都寺”(388页)。
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养正长子。万历二十七年(1599),随舅冉御龙征四川播州有功,旋袭宣慰使。四十七年(1619),奉调亲率5千土兵援辽抗击后金兵。次年,加指挥使
?—1216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
见“李雄”(1022页)。
见“婆离八部”(2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