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田鼠名。详见“妳捏离”(1550页)。
蒙古部名。又作鄂罕。成吉思汗15世孙达延汗玄孙岱青棱始称所部之名。其子索诺木杜陵和塞臣卓哩克图初皆臣属察哈尔部林丹汗。后金天聪元年(1627),为避林丹汗侵虐,率属归后金,索诺木受命驻开原,塞臣还旧牧
?—1634后金将领。满洲镶红旗人。吴扎库氏。初率众归附,授牛录额真。天命三年(1618),从征明,以功擢甲喇额真。天聪二年(1628),随太宗皇太极伐明,攻锦州,先登城,受伤。八年,授世职三等甲喇章
古地名。西汉置台登县。南朝齐废。北周武帝时复置。隋属越儁郡。唐属儁州。贞元五年(789),唐剑南西川节度使韦皋与两林都大鬼主苴那时率兵共破吐蕃于此。宋为落兰部。元称泸沽(藏语音译,意即“两水交汇之处”
见“鄂伦春族”(2052页)。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弓匠之官。初称弓匠固山达,后改称弓匠协领,※包衣七品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弓。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3人,各给六品顶戴,食七品双俸;委署司弓3人,各给七
见“阁院寺”(1728页)。
152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简译作那木按、那木孩。孛儿只斤氏。※吉囊第三子,※吉能弟。领右翼达喇特杭锦和墨尔格特巴罕,为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始祖。驻牧于榆林边外。嘉靖三十三年
见“钞引”(1665页)。
见“曷苏馆”(16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