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初
后秦高祖文恒帝姚兴年号。394—399年,凡6年。
后秦高祖文恒帝姚兴年号。394—399年,凡6年。
元代官署名。执掌农政,管理农桑、水利、学校、饥荒等事。世祖至元七年(1270)二月,初立司农司,领四道巡行劝农司。十二月,改为大司农司,添设巡行劝农使,副使四员。十四年罢,以按察司兼领劝农司。十八年,
书名。英文原名《Kwiechowand Yun-nan Provinces》。英国传教士克拉克(G、W、Clark)著。1894年“上海信使”社出版。全书296页,共分13个专题。内容包括:苗、回、布
珞巴族崩尼、崩如、纳等部落对军事首领的称谓。亦作尼宫东白、蒙宫达蒙乃(女)。一般自然形成,也有民主推举产生。由有组织指挥作战才能、机智勇敢、办事公正、富有生产经验、善于言辞、勇于负责,并在村寨或氏族内
见“炒花”(1502页)。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见“完颜亶”(1147页)。
藏语音译,意即“马差”。解放前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原土司规定领种份地比※“人差”多、经济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当此役,每户须出人、牛、马为领主服役,须向领主纳粮、柴草、鸡、羊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见“钟根”(1666页)。
即“奇卜察克部”(1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