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社采风图考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原书已佚,现有《艺海珠尘》、《昭代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辑本传世。因其取材广泛,叙事具体,多为后人引录,是研究清代台湾高山族社会历史之珍贵资料。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原书已佚,现有《艺海珠尘》、《昭代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辑本传世。因其取材广泛,叙事具体,多为后人引录,是研究清代台湾高山族社会历史之珍贵资料。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济格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巴尔鲁克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札木图接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北至哈勒占和硕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普尔普车棱族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德宁县(今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北)。蒙古国建立前,汪古部世居该地。元代汪古部贵族赵王于黑水(今艾不盖河)北岸修建以王府为中心的新城(俗称赵王城),定名静安县,为静安路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意为“火神爷”。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族旧时因取火困难,对火十分敬畏,认为火有神主宰,尊称为“佛架玛发”。虽无供奉的具体神偶,但对火的禁忌很多:不能跨越火
参见“梁”(2124页)。
见“阿史那施”(1220页)。
女真语音译,意为“亲军”。《金史·兵志》:“禁军之制,本于合扎谋合。合扎者,言亲军也,以近亲所领,故以名。”贞元(1153—1156)迁都,以太祖完颜阿骨打、辽王完颜宗干、秦王完颜宗翰之军为合扎猛安,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 —1592明朝宁夏副总兵。蒙古族。明副总兵※哱拜子。万历十七年(1589),父致仕,依例子袭父职。十九年,因青海蒙古火落赤、真相等屡败明军,土默特部顺义王扯力克西行助之,洮河告急,获明御史周弘哱举
蒙古国和元代驿站的一种。时驿站分陆站和水站,车站为陆站之一种。站户以车辆运载使臣和货物。据《元史·兵志四·站赤》,诸行省之陆站多配置车辆以供驿使,共有驿车4千余辆。参见“站赤”(1902页)。
元代两都间驿路之一。一般人从大都(今北京)赴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多经由这条驿路,实际上是两都间最重要的交通干线。全程约800公里。中统元年(1260),为了在两都间“速取径道”,立望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