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约1824—186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称布孜尔罕、布孜罕、阿里木格尔。维吾尔族。匿居浩罕之※张格尔和卓子。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在浩罕军官阿古柏伯克及阿里达什等挟持下,率军侵入喀什噶
元朝蒙古官名。又译“速古而赤”、“舒库尔齐”。掌服御事者。《元史·兵志》:“掌内府尚供衣服者,曰速古儿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文宗天历(1328—1330)初,置奉御24员,其中
蒙古国官员。札剌儿氏。国王※速浑察次子。谦和好学。宪宗朝(1251-1259),父逝,蒙哥汗以其兄忽林赤柔弱,不胜任,欲择其袭国王世爵,固辞,拥兄袭位,辅佐兄理事,代行军国事,事无巨细,相互谋议,处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此卫《满洲源流考》所记与永乐四年(1406)八月设置之札木哈卫、五年正月设置之撒只剌河卫均称作色珠伦或色珠伦河卫。
藏语音译,意为“什长”或“什夫长”。①旧时西藏地方之藏军官职名。约相当于班长,领兵10名。 ②各※宗(相当于内地之县)区划内的头人,主要负责布置并分配※乌拉差役,为官员准备柴草等。任期一年,管辖百姓十
西夏惠宗朝高僧。封为安全国师。主持译经事业。惠宗和母梁太后曾亲临译场。后世有西夏译经图描绘其事。对西夏佛教发展有重要贡献。或为龟兹人。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解释互异。在欧洲,公元前已有此词,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已较普遍地使用。至近现代呈多元繁杂状态,有的划分为政治民族或社会民族,有的以自然
1264—1292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孙,太子※真金次子。父卒,以皇孙,深受世祖钟爱。至元二十八年(1291),出镇怀州。至赵州,惩从卒之扰民者以戒众。未至镇,以疾召还。次年,卒于大
土司名。元属普定路,隶云南。明初属普定府,后改为安顺州,隶四川。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六枝县北。仡佬族多居于此。明洪武十五年(1382),仡佬族聚众1万5千余人攻普定。二十六年
见“多伦人”(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