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见“异密”(932页)。
1429—1485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惟高,号峻乔。纳西族名阿地阿习。※木森(阿土阿地)长子。正统七年(1442)袭父土知府职。天顺四年(1460),遣人赴京进贡。五年授太中大夫,世袭土官知府
元朝将领。畏兀儿人。罗罗斯副都元帅※帖哥术探花爱忽赤之子。初袭父职,为武德将军、罗罗斯副都元帅、同知宣慰司事。率兵讨定昌路总管谷纳,执杀其党千户阿夷。继平定德平路落来民的反抗。至元十九年(1282),
唐代党项羌部落名。一作野律氏或野利氏。依部族姓氏命名,属党项八部之一。今人考证其原居地在今青海果洛境内黄河岸之蛙色尔地方。
又称“米亚楼”,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巫师的称呼,系指能利用某种虚构的“超自然的力量”即巫术给人驱鬼消灾的人。过去怒族人普遍相信“万物有灵”,凡遇天灾或疾病,都认为是某种“鬼灵”作崇所致,
蒙古国将领。又译课课不花。阿勒坛塔塔儿氏。以骑射著称。太祖十三年(1218),随国王木华黎征金,任探马赤五部前锋都元帅之一。从攻陕右,斩金将王公佐。十九年,随嗣国王孛鲁征西夏,克银川。二十二年,从孛鲁
?—1021宋代五溪少数民族首领。五溪(今湖南西部)人。淳化二年(991),以五溪诸州统军、鹤州刺史为富州刺史。至道二年(996),上言:五溪诸州连接10洞,控西南诸民族之地,而王民安居。并以勤王之诚
见“多罗斯水”(852页)。
又作栏子军,或远探栏子马。契丹兵制,凡举兵,选剽悍之士为栏子军(马)。视出军多寡,少则数十,多则上万。主要任务为侦候敌人动静。居先锋军前20余里,全副衣甲,每行10里或5里稍驻,下马侧听有无人马之声,
※西羌的一支。汉魏时与葱茈、白马羌分布于婼羌以西至葱岭间的西域南山(昆仑山)中。各有部落首领,与南道诸国相邻。《三国志·魏书·东夷传》注引《魏略·西戎传》称其为“月氏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