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花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忙者需要帮忙时,亦前去帮忙,作为补偿。具有互相帮助的性质,无剥削的含义。是生产力低下,个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反映。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忙者需要帮忙时,亦前去帮忙,作为补偿。具有互相帮助的性质,无剥削的含义。是生产力低下,个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反映。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参见“滚课”(2465页)。
傣语音译,意为“大二十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唐时疏勒王。天宝十二年(753)赴长安,受封为折冲都尉,赐紫袍、金鱼。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郡王旗。雍正元年(1723),和硕特部台吉察罕丹津以随军护送达赖喇嘛入藏功,封和硕亲王。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分1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辛亥革命时期内蒙古陶林地区爆发的反清起义。1911年11月,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陶林厅(治今内蒙古卓资县西南)附近乡村会党武装和陶林厅的的百余名巡警,在同盟会的影响和大同起义的胜利形势推动下,以赵喜泰为首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