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藩院则例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年完成,累增至526条。用蒙、汉、满3种文字刊布。包括有蒙古行政、军事、朝贡、会盟、封爵、设官、刑罪等具有法律性质的条文。是研究清代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的重要史料。
唐代白狗羌首领。武德七年(624)率众归附,唐于姜维城置维州(治所在薛城县,今四川理县东北),领金川、定廉以处之。贞观元年(627)叛,罢郡县。三年(629),左上封生羌酋董屈占等举族内属,复维州郡县
唐代吐蕃赞普。即赤祖德赞,又名日巴坚。参见“赤祖德赞”(1014页)。
见“哈儿速卫”(1638页)、“哈失卫”(1632页)。
见“牙老瓦赤”(286页)。
?—397十六国时期后燕国君。鲜卑慕容氏。初封开封公。永康二年(397),国君慕容宝出征,受命留守都城中山(今河北定县)。遭北魏袭击,城中无主,百姓惶惑,被立为主,闭门拒守,击退魏军。继遣军掩击谋叛之
?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凌布木长子。康熙五十三年(1714),袭札萨克辅国公。雍正十一年(1733),以所属巴尔呼人由塔尔巴哈台遁俄罗斯,统
1581—1659明末清初青海隆务寺高僧。藏族。隆务·夸木加之次子。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从曲结仁青三主出家为僧。虔信米拉日巴,长期闭门修行。二十八年(1600),由卓尼曲结桑吉坚参授具足戒。三
?—前137南越国君,自称蛮夷大长。真定(今河北正定)人。秦时曾佐尉屠睢攻越,后为南海郡龙川县令。秦末农民起义席卷中原,时郡尉嚣病亟,令其代行南海尉事,授计绝秦通越之道,自守待变。后趁秦亡楚汉相争之机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见“窝阔台”(22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