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甲玛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将尸体放在长柜上,然后请祭师拿弩(或枪)射三箭(弹),边射边祷告:“你不要走上面和下面的这两条路,一定要走中间这条路,这才是你祖先走过的路。你应该赶快顺着这条路到你祖辈那里去,和他们团聚。”继而进行各种祭奠式,并择日埋葬死者。
明代官署名。为兵部四司之一。中央政府管理驿传的机关。具体执掌为:管理两会同馆及全国水马驿,递运所和急递铺。给驿符验,制定并执行邮驿典章制度,决定邮驿的开设、关闭和变更,监督检查驿站行政。下设6科:递发
?—1674清朝武官。满洲镶黄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员外郎随经略莫洛征逆藩吴三桂,至陕西宁羌州。寻陕西提督王辅臣叛,与经略同遇害。二十二年(1683)议恤,赠拖沙喇哈番(云骑尉)。
见“孜仲”(1264页)。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习火器的八旗官兵别立为营。 ①内火器营。康熙三十年(1691),京城设立火器营。从八旗满洲、蒙古每佐领下选取鸟枪护军3名、鸟枪马甲4名、炮甲1名,又选取驻京之东北打牲兵丁200余名
书名。元司农司编纂。参加编撰或修订的有孟祺、畅师文、苗好谦等人。7卷。成书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内容包括典训、耕垦、播种、裁桑、养蚕、瓜菜、果实、竹木、药草、孳畜、岁用、杂事等项。多辑自《齐民要
①匈奴官名。为中下级带兵官。隶属于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等。地位不固定,各以部众多少确定权力大小及次第高下。匈奴又有左右日逐王之官职,为※六角之一。晋代,则有左日逐、右日逐之分,职位上升,“世为辅相”(
见“萧速撒”(1997页)。
明代湖广容美洞土官。土家族。容美洞(今湖北鹤峰县)等处军民宣慰使(初置宣抚司、长官司、后升格)※田光宝之子。袭宣慰使。因后“洞蛮”向天富作乱,受牵连,被革职。永乐三年(1405),诏抚溃散土官及土民。
吐蕃大臣。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人。系吐蕃舅臣(即尚论)。赤德祖赞死后,子赤松德赞嗣位,年幼,他掌握吐蕃实权,反对佛教,推崇本教,毁卡查及珍桑神殿,将大昭寺当作屠宰场,亵渎佛教,流放僧
见“昭礼可汗”(16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