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加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清末民初地方建置。位于辽河下游东岸,境域南北平均约90里,东西平均约80里。南与东南至盖平县界,东北至海城县界,西北至盘山县界。古为营州地。夏、商属青州。战国至汉属辽东郡。南北朝为后魏所据。隋入高句骊
即“遗山集”(2232页)。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见“宇文庆”(894页)。
见“阿旺成勒嘉措”(1244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
现仅见契丹小字钱币。出土情况不详。现载中国历史博物馆。圆形,方孔,直径2.4厘米,正面铸契丹小字4字,其意一说为“福寿太平”;一说“寿长福德”,或“寿长福多”。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即“巴奇朗”(410页)。
即“榜什”(2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