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两幅。一称“雷纳特1号图”,一称“雷纳特2号图”。“1号图”,为噶尔丹策零亲自绘制的准噶尔境域图。长105.5公分,宽85.5公分。比例尺1 : 1600000。上有238处托忒文地名注记。一是准噶
达斡尔族的传统食品之一。俗称荞麦身子。达斡尔语音译。制法:将荞麦放锅里用水蒸沸后炕至八成干时推碾成米,再将米磨碎,筛下去的粉作饸饹(面条的一种),留在筛罗上的碎粒称“尼基”。用作与酸奶一起熬粘粥,拌以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215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见“伊帕尔汗”(808页)。
刻石。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定西将军噶尔弼撰文并书。刻于拉萨布达拉东山崖上。碑末由噶尔弼及议政大臣伍格、云南鹤丽镇总兵官赵坤、四川永安协副将岳钟琪共同署名。碑文记述噶尔弼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
?—1854清咸丰年间布依族起义首领。贵州独山县播让人。布依族。原籍广西,后移居独山。少时习武,好抱打不平,颇受敬重。因不堪清廷苛敛,与余光裕、杨官佑、舒裁缝等参加李源发领导的天地会。因其父领导布依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