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萨达德华
见“爱萨”(1897页)。
见“爱萨”(1897页)。
青海省方志。清李天祥(山东临番县人,曾任碾伯所千总)编撰,梁景岱(陕西三原县人,曾任西宁卫儒学教授)鉴定。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至五十年(1707—1711)之间,故又称《康熙碾伯所志》、内容涉及今青海乐
唐代南诏王室称谓。又作九么。《新唐书·南蛮传》:“王母曰‘信么’,亦曰‘九么’”,即太后也。信么出,建八旗,绛游。言所用仪仗之规模。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革云南镇源傣族土司刀澣,委流官刘宏度署府事。刘到职后,在没收土知府庄田时,趁机派人丈量傣族农民田亩,勒收地价,限令五月内照亩上交;属吏亦百般勒索敲诈,甚至沿路索夫、征代役钱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霸场蛮夷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北。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省溪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56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喜塔尔河卫,并说清代有喜塔尔河,在宁古塔(治今
内蒙古早期的林业公司。由科尔沁右翼前旗蒙古地方士绅阜德胜创办。光绪三十一年(1905),在旗境内绰尔河上游索伦山中开始采伐木材。最初官办,阜德胜从部分蒙古人中筹资银1.6万两,遂以官商合办方式经营,招
①国名。又作霍罕、敖罕、郭酣、蒿汉。位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18世纪初年以前,受制于布哈拉汗国艾米尔。后乌兹别克“明”氏族额尔德尼伯克(1753—1770)势力扩大,遂置官自立,并占有浩罕、安集延、玛尔
1255—1300元朝大臣。又作卜忽木、不灰木,别名时用,字用臣。其先康里部人。忽必烈侍从燕真之子。幼时,侍太子真金。师事太子赞善王恂、国子祭酒许衡,受赞誉,被誉为“有公辅器”。至元十三年(1276)
书名。清乾隆帝弘历撰。彭元瑞辑。全书54卷,是乾隆帝有关“十全武功”的诗文汇集。中有初定金川诗34首,文2篇;初定准噶尔诗94首,文5篇;平定准噶尔诗222首,文9篇;平定回部诗421首,文8篇。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