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巡检司
元代在台湾地区设立的政权机构。13世纪末,元朝政府曾派杨祥为宣慰使、吴光斗为礼部员外郎、阮鉴为兵部员外郎率军往使台湾招抚,未果,为加强福建与台湾之间政治和经济的联系和增强台湾海峡的防御力量,于至元末(一说至元中,一说元末)在澎湖建立巡检司,设官置守,管理台湾、澎湖等岛屿,为中国政府在台湾地区设治之始。
元代在台湾地区设立的政权机构。13世纪末,元朝政府曾派杨祥为宣慰使、吴光斗为礼部员外郎、阮鉴为兵部员外郎率军往使台湾招抚,未果,为加强福建与台湾之间政治和经济的联系和增强台湾海峡的防御力量,于至元末(一说至元中,一说元末)在澎湖建立巡检司,设官置守,管理台湾、澎湖等岛屿,为中国政府在台湾地区设治之始。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省惠水县自称“蒙娄”的苗族中。行葬时,先挖出墓穴,用石板将四壁嵌好,穴底用竹席铺垫,置尸体于上,不放任何随葬品。上面石板盖严,再封土,封土外面有的还用石头垒成圆形围圈,不立石碑
元代西藏地区名。因在西藏设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故称。包括当时的乌思(卫或前藏)、藏(后藏)、纳里(阿里)等三地区。《元史》世祖本纪称“乌思藏纳里速古儿孙”。《永乐大典》作“乌思藏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2厘米,厚1.7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钮通高10.1厘米。重1000.25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相应满文朱文,文曰:“岳希长官司印”。印背钮右
见“最玛”(2221页)。
古国名。战国至西汉时期西南地方政权。西南夷的一支。《史记·西南夷列传》记有:“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疆域东接交趾,西有滇国,北有邛都,东邻秦置黔中郡,即包括今贵州大部、云南东部、广西北部。战
见“整庄”(2547页)。
突厥汗国官号。意谓“肥粗者”。《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其“肥粗者谓之三大罗。大罗便,酒器也,似角而粗短。体貌似之,故以为号。
即七蕃。见“五姓蕃”(263页)。
1254——1324元朝大臣。玉耳别里伯牙吾氏。提刑按察使※和尚之子。以功臣子,拜武德将军,袭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以江浙行省、行台同治杭州,不宜,谏移行台于建康。迁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使。世祖至元二十
1622—1652清宗室。满洲正红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孙,和硕礼亲王※代善第七子。崇德五年(1640),从征锦州。六年,封辅国公。从肃亲王豪格围松山,合诸军击败明总兵吴三桂援军。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