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释疑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对伊斯兰教的疑谤与非议。大约在乾隆十年(1745)正式刊印。光绪六年(1880),由山东济南人唐晋徽(传猷)等补辑,题为《清真释疑补辑》。原本已佚,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全1册,由京都(今北京)清真寺刻版刊印。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对伊斯兰教的疑谤与非议。大约在乾隆十年(1745)正式刊印。光绪六年(1880),由山东济南人唐晋徽(传猷)等补辑,题为《清真释疑补辑》。原本已佚,有光绪七年(1881)刊本。全1册,由京都(今北京)清真寺刻版刊印。
见“李雄”(1022页)。
指清代新疆天山南北两路初设的八大直隶行政区。即直隶城。初维吾尔族居域中,惟设哈密旗和※吐鲁番旗,治以札萨克(旗长);此外,“内属者回城八”,各治以阿奇木伯克,即:南疆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附之。后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庄园在穷结地区。家族成员在清乾隆(1736—1795)中已跻身贵族行列。重要人物有顿柱彭错,光绪十四年(1888)为米本,十六年(1890)握一方兵权,二十二年(1896)
见“人役税”(33页)。
?—641唐代西突厥南庭可汗。又作叶护可汗、沙钵罗叶护、毕贺咄叶护。阿史那氏。※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弟伽那设之子。原为薄布特勤。贞观十四年(640),乙屈利失乙毗可汗死后,弩失毕部首领拥其为汗,建牙于睢合
见“口外十二厅”(117页)。
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景泰年间(1450—1456),古田(今属广西永福地)壮族农民,因饥荒向地主借谷济荒,同地主武装发生冲突。地主贿赂官府,以“僮佃”“造反”罪名逮捕其领袖韦朝威。农民以武力救出韦朝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后改汉姓曰惠。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