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地亩总局
内蒙古西部清理地亩的机构。民国三年(1914)二月成立,吕均任局长,胡懋铖任副局长。下设两处,办理归绥(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八县已垦余地及土默特地亩事宜。曾制订《清理地亩总局简章》6章20条。同时修改《土默特地亩回赎章程》,规定蒙民租给汉人之地,已领有会印照票,不准取赎。凡已交押荒银,并为汉人承业,不再取赎。其在约内载明年限者,则按年满取赎。当时清理地亩,只重敛财,不重视解决蒙汉土地纠纷,故有些强制性的规定。
内蒙古西部清理地亩的机构。民国三年(1914)二月成立,吕均任局长,胡懋铖任副局长。下设两处,办理归绥(治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八县已垦余地及土默特地亩事宜。曾制订《清理地亩总局简章》6章20条。同时修改《土默特地亩回赎章程》,规定蒙民租给汉人之地,已领有会印照票,不准取赎。凡已交押荒银,并为汉人承业,不再取赎。其在约内载明年限者,则按年满取赎。当时清理地亩,只重敛财,不重视解决蒙汉土地纠纷,故有些强制性的规定。
1683—1766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生于阿米吉白山赛康静修院附近之采尔甫。10岁从大禅师根敦德勒受戒出家。康熙三十五年(1696),入夏琼寺讲经院,聆听圣哲热洛巴讲授教程。18岁于塔尔寺立宗辩
①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村寨一种社会活动形式,即村民代表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也有一些“红头瑶”村寨举行多次)。如屏边的“蓝靛瑶”于每年二月二日举行一次,持续3天,全寨每户派一名男子参加,男
即“郅支单于”(1379页)。
1863—1917清末民初土司、军阀。字怡庭。哈尼族。云南稿吾第五代土司龙汝霖之庶长子。幼年喜读诗书,长于琴棋书画。父死后,因庶出,未得承袭。土司由嫡长子龙裕光承袭。光绪四年(1878),纳更土司龙金
即“扎里赤”(192页)。
古水名。一作捺水。所指今皆认为是嫩江,并说“捺”与“嫩”应是古今转音,但有指其上游或其中游之差别;旧说为嫩江西岸支流诺敏河;日本学者认为是黑龙江。南北朝时为室韦族境内之水。
见“来远城”(1051页)。
清代西藏门巴、珞巴两族发生的三次械斗。位于西藏东南的※墨脱(白马岗)原为珞巴族的聚居地。18世纪中叶门巴族先后从不丹的布南卡、桑拉一带东迁于此定居。起初两族人民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后门巴人大量迁入,出
见“渝水”(2285页)。
见“仇由”(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