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纳山口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
为清代西藏与哲孟雄(锡金)分界处。又作罗那克山。乾隆时设有鄂博。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约1819—1898清代画家。字牧山。安徽怀宁人。回族。书画家郑珊之弟。幼家贫。以从事商贩为生。利用闲暇,读书作画,与兄切磋技艺。尝至武汉、芜湖、扬州、黄山等地,游览山川,求师访友,学习各种绘画技巧。
西汉夜郎国王兴之子。参见“兴”(914页)、“翁指”(189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尼玛呼山卫。永乐十四年(1416)六月,亦马忽山地区女真首领锁奴兀等入朝贡马驼。八月设此卫,以锁奴兀为指挥使,哈散哈为指挥同知,木答兀等7人为指挥佥事,余为千百户镇抚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即“哈密”(1630页)。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见“伯颜猛可”(1092页)。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即“张嘎”(1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