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旺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信由良尔吉掌握。清军到小金川,印信仍由泽旺执掌。十二年(1747),抢占沃日三寨,后迫于清军威力,率众投诚,退还抢占土地。三十五年(1770)以年老,由子僧格桑袭职。
清代小金川土司。藏族。金川土司汤鹏之子。乾隆七年(1742),袭职。大金川莎罗奔为夺小金川地,以女阿扣妻之,次年,复以兵围攻,夺取印信,据其土地,经四川总督檄谕始归还所掠。后其妻阿扣私通良尔吉,土司印信由良尔吉掌握。清军到小金川,印信仍由泽旺执掌。十二年(1747),抢占沃日三寨,后迫于清军威力,率众投诚,退还抢占土地。三十五年(1770)以年老,由子僧格桑袭职。
怒语音译,意为“父亲”。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对自己的父亲和父亲的兄弟辈及母亲姐妹辈的丈夫的统称。后虽出现了把年龄长于父亲者称“扑茂”,幼于父亲者称“扑拉”或“扑吞”,意为“大父”、“中父”和“小父”,但
344—413后秦高僧。又译鸠摩逻多、拘摩罗逻多、究摩罗罗陀等,意为“童受”、“童首”、“童寿”、“童子”。原籍天竺,世为国相。其父鸠摩罗炎东越葱岭,至龟兹为国师,娶龟兹王妹生罗什,年7岁,随母出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青海湖别称。魏晋时卑禾(番和)羌从河西走廊进入青海湖周围放牧,故改汉鲜水(仙海)称之。
?—403或404北魏官员。代郡人。鲜卑素和氏(后改和氏)。世领部落,为代国附臣。以才辩知名。道武帝拓跋珪时为外朝大人,参军国大谋,雅有谋算,拜龙骧将军,赐爵日南公。从平中原。天兴元年(398),以功
见“撒里畏吾”(2494页)。
①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蒙文史籍作苏密尔岱青,汉籍又译称孙木儿阿不害。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五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西北擦哈揉儿(今察汗淖),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见“萧耨斤”(2000页)。
1647—1713清代青海地区高僧。又名阿旺罗桑扎喜。藏族。出生于巴云滩年措官人家。系拉摩德庆寺第一任堪布。10岁从舅父受居士戒,12岁出家受沙弥戒,18岁赴西藏,由达赖喇嘛授近圆戒,后返乡。25岁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