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冲
唐代云南六诏中的越析诏(么些诏)主。辖今宾川至金沙江北的盐边一带。开元二十六年(738),被豪酋张寻求(白族)杀害,南诏主皮逻阁乘机在唐剑南节度使王昱支持下移越析诸部,并越析诏。
唐代云南六诏中的越析诏(么些诏)主。辖今宾川至金沙江北的盐边一带。开元二十六年(738),被豪酋张寻求(白族)杀害,南诏主皮逻阁乘机在唐剑南节度使王昱支持下移越析诸部,并越析诏。
书名。又名《伊犁事宜》。嘉庆(1796—1820)初年满洲镶红旗人永保纂修。内容主要分三部分:北路诸城总统,南路诸城总统和伊犁将军衙门所辖各营、处应办事宜。记事始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迄于乾隆六
元朝将领、驸马。又译别里迷失、别乞里迷失、别急列迷失。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曾孙,巴尔思不花与燕帖木儿(拖雷女)之子。尚元室公主,供职于元廷。曾随中书右丞相伯颜等四出征伐,屡立战功。至元十二年(12
见“斛薛”(2084页)。
契丹官署名。《辽史·国语解)称:“左、右班并寄班为三班。”《百官志》记其“掌左、右寄班之事。”属※北面御帐官,为皇帝侧近的奉仕,亦担任部分警护任务,皇帝会朝,任供奉之责。官职有各班都知及三班院祗候等。
汉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一般指年60岁以上者为“老”。汉孝景帝二年(前155)令男子年20始服役;晋武帝平吴后定男子年16以上至60为正丁,年12以下,66以上为“老小不事”
旗地分配之一。清廷按照八旗官员品级、兵丁差务的不同而分别拨给一定数额的地亩,即以官兵之“缺”(职位)的高低而定其旗地的数量。如头、二等侍卫(三、四品),每员给以10名壮丁地(每一壮丁地为30亩);前锋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作纳木干。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甘。乾隆二十四年(1759),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被沙俄吞并。
专门刻印藏文经典的机构。清道光七年(1827),塔尔寺第五世赛多·益喜土丹嘉措活佛集资组建。初购置木板刻经,聘然坚巴·欧旺拉珠、欧旺尼玛、却西经师欧旺嘉洋旺杰、阿嘉经师罗桑端珠等人分任初校、二校、复校
见“迺贤”(1347页)。
碑铭。康熙四十年(1701),清军平定驻打箭炉营官喋巴昌则集烈之乱后,提督岳升龙奏请于泸水旧渡口建铁索桥,四十五年(1706)桥成,四十七年康熙帝赐名泸定桥,并亲自撰文,勒石树碑以纪其事。碑文载《卫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