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见“石砫宣慰司”(457页)。
书名。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之最早汉译本名。清同治元年(1862)由云南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主持刊刻行世。是中国最早的《古兰经》刻本。光绪二十一年(1895)伊斯兰教经学家※田家培手书刊印之《古兰经》3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古族名。亦称伊洛戎。戎的一支。原是河南伊水、洛水地区诸戎之统称。周惠王时(前676-见前652)势力最强,尝侵扰曹、鲁二国。襄王三年(前649),乘周室内讧,结扬拒、泉皋之戎附襄王异母弟叔带同伐京师、
见“噶尔察”(2499页)。
即“色勒库尔”(845页)。
见“灌奴部”(2593页)。
779—831中唐诗人、大臣。字微之。鲜卑元氏,河南洛阳人。隋朝兵部尚书※元岩六世孙,唐舒王府长史元宽之子。幼孤贫,母郑氏亲授书传,9岁即工属文。德宗贞元九年(793),举明经科,补较书郎。宪宗元和元
唐时吐谷浑王妃。武氏。武则天皇后侄孙女,燕国公武延寿女。嫁吐谷浑王慕容曦皓,受封此号。
?—1742清朝官员。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山贝子善巴喇什次子。康熙五十六年(1717),袭札萨克固山贝子。五十八年(1719),尚郡主,封多罗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