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僧司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区官名。维吾尔语音译。职司修建城镇街市、开山修路等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
见“内务旗三旗骁骑营”(310页)。
明代湖广散毛洞土官。土家族。苗族“吴面儿之难”后,诸土司地多荒废,罢承袭。永乐二年(1404),招复流散“蛮”民,以故土官之裔,请仍设治所。因其户小,降散毛宣抚司(今湖北来凤县)为长官司,授长官。四年
清帝王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八旗官兵向以狩猎肄武,演练骑射,服劳训练,故素来重视围场的建立和治理。早在后金天聪(1627—1635)间,即已设有官方控制的围场(天聪九年、1635,定莽古济公主与额
?—1234金末大臣。本名栲栳。东北路招讨司人。女真族。乌古论氏。由护卫累官至庆阳总管。天兴元年(1232),迁察、息、陈、颍等州便宜总帅。二年,哀宗在归德(今河南商丘),运粮400余斛济之,请哀宗迁
?—951五代十国后期云南大理国第三世国王。一作段思胄。白族。大理人。段保隆次子,※段思平弟。早年家境没落,随父兄在乡间从事农牧,甘贫度日。时为郑氏大长和国(902—928)后期,剑川节度使杨干贞把持
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衮札布第七子。乾隆三十六年(1771),父卒,袭札萨克亲王爵,尚高宗女固伦和静公主,授固伦额驸。从征临清、石峰堡皆有功。嘉庆八年(1803)二月,仁宗乘舆入
书名。一译《蒙古人的历史》。13世纪时天主教方济各会教士普兰·迦尔宾(P1ano Carpini,约1183—1252,意大利人)著。1卷。1245年,作者奉命携教皇英诺森四世致蒙古大汗信东行,次年四
?—1777清代四川郭罗克(果洛)土司。亦作麻克苏尔衮布。藏族。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属下部落放夹坝人吹斯根尔拉希坦杀害青海公礼塔尔。清朝派理藩院郎中阿林责令其缉拿凶犯。未应,并以凶犯在逃为由,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