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陵
见“辽庆陵”(659页)。
见“辽庆陵”(659页)。
89—180高句骊国第八世王。固,一作“句”。太祖大王※宫之季弟。兄次大王遂成无道,恐祸及己,逃居山谷。汉延熹八年(165),次大王被杀,群臣迎立为王,时年77岁(《后汉书》等记其继位在汉阳嘉元年,即
以血缘亲属为基础结成的非性关系集团。亦称氏族公社。为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组织之一。萌芽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形成于晚期。当时自然条件恶劣,人类为获取生活资料,须组成更稳定强大的社会集体。在自然选择和谋生需要
见“曷苏馆”(165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头目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军民事务。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吐蕃等路为其一,置宣慰使4员。下设同知2员、副使1员、经历2
蒙古部名。清代哈弼察克(一称哈布塔克,位于新疆青河县境)和硕特人专称。巴雅尔拉瑚族台吉蒙衮等裔。乾隆三十七年(1772),率属众归清。初隶新土尔扈特沙喇扣肯旗,授一等台吉。五十七年(1792),因不堪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速鲁董哈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任速鲁董哈为指挥同知,余为指挥佥事、镇抚等官。在今吉林省东丰县觉河流后金。正统十一年(1446)十一月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长”。是辅佐“收楞额”(征税官,佐德木齐,管理鄂拓克事务者)办理鄂拓克事务的下级官员。
参见“督”(2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