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叟
见“叟”(1703页)。
见“叟”(1703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特克什乌苏接本部中左旗界,西至鄂尔和山接本部中末旗界,南至多木达哲尔克特山接达里冈爱牧场界,北至库登图山接车臣汗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雍正十三年(1735)
即“段义”(1691页)。
见“哈喇忽剌”(1642页)。
布依族人民反抗法国传教士暴行的武装起义。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法国天主教传教士深入贵州各地,以传教为名,勾结当地官吏霸占农民土地,剥削劳动人民,奸污妇女,无恶不作,激起各族群众的极大愤怒。是年秋
景颇族载瓦支语音译。解放前云南景颇族村寨残留的一种原始互助方式。详见“戛缩”(2035页)。
解放前广西南丹大瑶寨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的残余形态。当地瑶族称“破卜”,意为“同宗共祖”。以血缘为纽带的若干家庭组成,保留有一定数量的公有地,各户有平等使用权,谁种谁收,不能据为己有;有的以全体成员
古郡名。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汉元鼎六年(前111),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仍置此郡。治所羸(今越南河内西北)。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
参见“阐”(2105页)。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我国自称尔苏的藏族中一部分人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尔苏语称之为“扎拉玛”。传布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等地。沙巴文是尔苏人中从事宗教活动的沙巴们使用的图画文字。沙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