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粟毒
见“比粟”(189页)。
见“比粟”(189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①辽封爵。清宁(1055—1064)初,兴宗第三子耶律和鲁斡徙封。《辽史·道宗纪》:“清宁五年(1059)……以鲁王(耶律)谢家奴为武定军节度使》”。 ②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大宝二年(1162)太祖
见“阿里耀卿”(1224页)。
见“春稽”(1568页)。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51—452年,凡2年。
清军与张格尔叛军的一次战役。道光六年(1826)夏,张格尔裹胁南疆维吾尔族万余人作乱,喀什噶尔、英吉沙尔、叶尔羌、和田相继陷落。清廷授长龄为扬威将军,杨遇春、武隆阿为参赞大臣统兵往征,约期会于阿克苏。
1886—1943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承恩子。民国十六年(1927),父卒,继为宣慰使。与民国政府所派流官柯树勋共管地方政权,区县与土司并存,
?—1868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称吴亚忠、吴阿忠。广西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县)渠卢村人。壮族。咸丰年间(1851—1861),随父※吴凌云于广西左、右江一带抗击清军。咸丰十年(1860)八月
解放前在西藏曾存在过的一种社会制度。是在国家握有最高土地所有权、西藏大小封建领主等级土地占有制与领主对农牧奴的人身不完全占有基础上形成的剥削制度。即西藏的全部土地(包括草场、山林)和农牧奴均被中央封建
书名。藏文原名《朗氏犀牛宝卷》,意译为《朗氏家族史》。约成书于明宣德六年(1431)。作者是朗氏家族成员※扎巴坚赞贝桑波。著于山南乃东孜寺。是书初以伏藏形式出现,后掘出始为人知。分上、中、下3部。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