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都县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渤海王国置。又作丸都县城(丸与桓音近异译)。为西京鸭渌府桓州附郭县。县治故址皆认为在今吉林省集安县境,具体所指稍有不同,一说在集安镇,或说在西通沟。史称渤海著名物产之一“九都之李”(九为“丸”字之误),即产于此。地处※“朝贡道”必经之地。南北朝初(427年以前),此为高丽王城所在。辽灭渤海后县废。
见“福山卫”(2412页)、“弗山卫”(670页)。
木筏。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嫩江支流诺敏河一带,是这一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使用的一种交通工具。以十几根粗木杆绑成排,用作水上运输东西或摆渡等。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关隘名。在今山西右玉县北部。长城要口之一。古名参合陉。《水经注》:“参合陉……北俗谓之仓鹤陉,道出其中,亦谓之参合口”。地当山西至内蒙古之咽喉,自古倚为要塞。明嘉靖中(1522—1566)筑杀虎堡城以
①(?—1208)蒙古国建立前兀都亦惕蔑儿乞部首领,尊称“别乞”(意“族长”)。又译脱黑脱阿。因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父也速该曾掠其弟也客赤列都之妻,结怨为敌。为复仇,袭击蒙古部,掳铁木真妻子和庶母
清朝大臣。字子维。蒙古镶黄旗人。初历任理藩院誊录官、笔帖式、主事、员外郎等职。光绪七年(1881),赏加四品衔。八年,充西藏随印司员。十年(1884),以办理唐廓交涉案有功,充开导洋务委员。十四年(1
?—1494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都匀人。苗族。弘治五年(1492),自称都顺王,与苗民长脚等率众起义。攻都匀、清平(今凯里),继绝川滇交通。明贵州巡抚都御史邓廷钻(瓒)率兵8万镇压。七年,兵备
见“马岗地”(170页)。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
辽道宗朝大臣。契丹族。初党附权臣枢密使耶律乙辛,受擢拔,迁旗鼓拽剌详稳。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子耶律濬谋废立,致太子被贬为庶人,囚于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他受乙辛遣,与近侍直长撒把密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