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即“阿优希巴格什”(1242页)。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
即“都定臣”(1816页)。
①见“萧陶苏斡”(2002页)。 ②见“耶律学古” (1314页)。 ③见“耶律斡特刺”(1328页)。 ④见“耶律室鲁”(1317页)。
藏语“司曹”的意译。一作“司伦”,意“政务大臣”。位在※噶伦上,秉承达赖意旨领导※噶厦工作。始设于※十三世达赖时。首任为夏扎·边觉夺吉,二任雪康,三任系十三世达赖胞侄朗敦·贡噶旺秋,皆世俗贵族。195
见“叶克书”(539页)。
唐代吐蕃官名。藏文写作“gsanggi yi ge pa”,意为“机要文书”、“机密书记”。此职见于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伯字1089号卷子,其职有大、中、小之分。
古族名。又作大坝都掌、山都掌。其族称始见于元代。属古夜郎国少数民族之后裔。分布在四川行省之戎州(包括今四川兴文、珙县、高县、筠连、长宁、江安、纳溪等地)。分为19个族系。贵铜鼓。首领击铜鼓于高山,其众
参见“岐黎”(1068页)。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