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巴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藏语音译,亦作“古扎”,意为“私有者”或“上等贵体”,指世俗贵族,即官家等级。原西藏地方政府世袭官吏,占有一定土地和农奴,享有庄园,不向政府交付大笔税务,在自己的庄园向农民征收差税,是一特权阶级。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古论。来源于部名。居苏滨水(今绥芬河)、统门(今图们江)浑蠢(今珲春河)合流之地、曷懒路(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附近)爱也窟河、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胡剌温屯和独拔古等地
?—1140西夏将领。契丹族。萧姓。原仕辽,后扈从辽成安公主至西夏。有口才,骁勇善骑射,崇宗留之。始授文思使,转右侍禁,以从征有功,升副都统,赐李姓。夏元德元年(1119),与宋战于统安城,不畏强敌,
见“榆林窟”(2312页)。
西晋时围绕遣反流民问题而爆发的一场斗争。永宁元年(301),流民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统领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晋廷任命罗尚为平西将军、领护西夷校尉、益州刺史,领万余名官军
苗族之一支。居住在贵州威宁一带。有产翁坐褥习俗。父母将死俟气初绝时,将头扭向背后,谓之好看后人。今已无此习俗。详见“苗族”(1335页)。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之附加条款,又称《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等。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参将何长荣和英国代表政务司保
藏语又称红布,意为“管家”。明末西藏地方政府及四世达赖加封给土族地区部落头人的职衔。明万历三十年(1602),青海互助土族地区13个头人进藏觐见四世达赖云丹嘉措,四世达赖分别授以土官,其中一人被封为此
见“牂柯”(18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