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中百姓
见“槐因亦儿坚”(2312页)。
见“槐因亦儿坚”(2312页)。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亦称温迪罕氏。参见“温迪痕部”(2283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南部。东界奈曼旗,西界喀喇沁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元为辽王分地,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一部,称敖汉(蒙古语意为“老大”)部。向役属于察哈
古族名。亦称甘州回鹘(或甘州辉和尔)。9世纪40年代回鹘西迁的1支。其渊源:一说源自公元1世纪迁入河西的丁零;一说源于7世纪后期徙至甘、凉一带的部分漠北回鹘。9世纪30年代末漠北回鹘汗国崩溃后,其中一
?—1016辽代大臣。小字斡。契丹族。六院部人。史载其才敏给,熟晓国朝典故及世谱。曾上书与族弟敌烈争嫡庶,故为皇帝所知。圣宗时,为北院郎君。后得权臣韩德让力荐,于统和二十九年(1011)三月,任北院大
佤语音译。云南佤族地区男子日常广泛使用的一种长刀。刀长约50—60厘米,宽5—6厘米,既是生产工具,又是护身武器,俗称“万能工具”,男子出门大多随身佩带。
书名。又作《纪古滇说原集》、《纪古滇说》、《记古滇说集》等。1卷。宋末元初滇人张道宗著录。书末题成书于南宋咸淳元年(元世祖至元二年,1265)。但书中亦记有咸淳元年以后之事,疑为作者成书后所补或后人所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保靖大岩人。应试举人论文为《理财论》,文中提出:“财为国家之命脉,不生之,财源不开;不敛之,则款不集;不节之,则用之不度”,以及“于衣食之源,畜牧之利,器用之资,以道生之,义取
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名杨。天聪五年(1631),从皇太极征明大凌河,继随征锦州,与弟土墨特冲入敌阵,直抵其步营。又同布哈率两固山兵攻锦州,败明追兵,获人畜以归,优授游击世职。九年(1635),赐
1799—1843清朝大臣。字安敦,号爱山。蒙古正蓝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嘉庆进士。历任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等职。道光十九年(1839),升山东巡抚。二十年,英军侵犯天津海口时,力主妥协投降,支
?—1077辽道宗朝大臣。字斡里端。契丹族。国舅郡王萧高九孙。史载其性刚直。咸雍年间入仕,补祗候郎君。大康元年(1075),为彰愍宫使。娶道宗次女赵国公主糺里,拜驸马都尉。三年,迁同知汉人行宫都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