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三兀儿
见“哈不慎台吉”(1642页)。
见“哈不慎台吉”(1642页)。
见“伊连”(802页)。
元代云南大理第六代总管。亦称信苴隆。白族。大理人。※段正子(一作※段庆子)。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继任大理总管。在职期间,元廷诏准土官无子嗣者,按当地风俗,以妻代管;梁王抵洱海,立保和奴子,号品
金代女真语官名。“撒合辇”意为“黑”, “必剌”意为“江”或“河”, “谋克”为“百夫长”之意。三词组合,意为“黑河百夫长”。为驻黑河之军事长官,地位远比百夫长高。原为骨典乣详稳,贞祐四年(1216)
职官名。类似顾问。清初随各部院而设,备充议事之需。秩四品。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清太宗皇太极始设吏、礼、户、兵、刑、工6部,各设满、蒙、汉承政、参政,各以贝勒1人主管部务,其下各置此职以佐之。
即“勒勒车”(1986页)。
?—937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义宁国贵族。一说又名杨明或大杨明。白蛮(白族先民)。大义宁国君主※杨干贞弟(胡蔚本《南诏野史》传其为同母异父弟)。杨干贞长仕郑氏大长和国为剑川节度使,遂相倚为权贵。传闻※段
元代乌思藏属下13处军政建制,以僧俗首领为万户长进行管理,简称十三万户。世祖中统元年(1260),封土蕃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赐予乌思、藏(即前、后藏)为其封地;又封其弟恰那多吉为白兰王,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成员。实系农奴。清太祖努尔哈赤将部分“降民”、“来归者”编为民户,编入各种庄田,从事农务及各种徭役,故称。初制,皇庄、王庄乃至旗下官庄,每庄设壮丁10名(或15—20丁),选其中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