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倬云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文35篇。此外,光绪《鹤庆州志》亦选录其诗文20余篇。由于诗人经常接触下层贫苦农民,了解下情,故其诗的显著特点是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揭示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官府和地主的敲诈勒索,农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被迫反抗的原因,代表作有《稗子行》、《农夫叹》、《乞儿行》等。
清初白族学者和诗人。字瑶峰。云南鹤庆州(今鹤庆县)人。自幼勤勉,博览群书,工古文,善赋诗。康熙四十七年(1708)中举,选学正。五十三年(1714),与佟镇、邹启孟共修纂《鹤庆府志》26卷,并收录其诗文35篇。此外,光绪《鹤庆州志》亦选录其诗文20余篇。由于诗人经常接触下层贫苦农民,了解下情,故其诗的显著特点是以现实主义的手法揭示了尖锐的社会矛盾,官府和地主的敲诈勒索,农民的悲惨生活以及被迫反抗的原因,代表作有《稗子行》、《农夫叹》、《乞儿行》等。
见“多罗斯水”(852页)。
契丹官名。《辽史·百官志》称:“林牙,修文告。”“掌文翰之事。”宋人江休复《嘉祐杂志》;“戎使林牙者,犹翰林学士。”一说“林牙”为契丹语名目,汉意为“翰林学士”;一说不类翰林,为泛指掌文书之书记官。辽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古突厥部之一。元代为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客思的音、克失的迷。此称始见于唐代,位于唐努乌梁海之克木池克河畔之摩崖题铭及敦煌文书古藏文抄本均提及此部。法人韩
见“盆苏克丹津呼图克图”(1706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见“也先土干”(141页)。
撒拉族旧称。简称撒拉回,又称撒拉尔回。因自称撒拉,信仰伊斯兰教,生活习俗与回族大体相同,故名。参见“撒拉族”(2493页)。
见“盆奴里国”(1706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将赛、总举、鸦拉、戎模四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四。先世为蒙古,常代表海南各土司支办供亿。驻通天河上游。东界娘磋、安冲、扎武属地,东南接拉休,南邻格吉。有百户4员、百长7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