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烈
见“耶律术烈”(1308页)。
见“耶律术烈”(1308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国论”意为“国”, “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国家级的官长”之意。在勃极烈系列中是级别较高者,仅次于都勃极烈和谙版勃极烈。《金史·国语解》谓:“尊礼优崇得自由者。”类似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族名。又作黑普、黑濮。哈尼族他称。康熙《元江府志》卷2“彝人种类”:“黑铺,其俗与阿泥同,而言语微异。”康熙《新平县志》卷2又作黑普。雍正《云南通志》卷24、道光《普洱府志》作黑濮。近代哈尼族中仍有一
?—628唐代西突厥可汗。又作叶护可汗、统叶护。阿史那氏。※射匮可汗弟。唐武德(618—626)初,兄死,继汗位。勇而有谋略,执政后北并铁勒,西拒波斯,南伐罽宾,移汗庭于石国北之千泉(今楚河西岸),拥
见“耶律义先”(1306页)。
?—1680或168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乌札拉氏。顺治二年(1645),随破西平县,驻西安,叙功授云骑尉世职。寻晋世职至佐领、三等轻车都尉。十五年(1658),从军取贵阳。十六年,郑成功入攻江宁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尔和扎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诺尔布附罗卜藏丹津叛,旋悔罪归清,获宥。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参见“巴特满”(412页)。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
?—1639清初将领。世居喀尔喀蒙古。姓鄂尔果诺特。天命年间(1616—1626),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天聪元年(1627)正月,授参领。驻守伊兰布哩瑚,数破明军,晋二等轻车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