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州长官司
明清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九年(1376),调云南大理土司卢尼古随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授四川德昌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置昌州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德昌县西北),以卢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归附,授昌州长官司长官。住牧昌州。原管土民272户,每年认纳粮米130石(京石),赴西昌县仓上纳。3年贡马1匹,解建昌镇标左营交纳。道光(1821—1850)间,所辖彝族68户,西番3户,蒲家31户。
明清四川彝族土司名。明洪武九年(1376),调云南大理土司卢尼古随征※月鲁帖木儿(蒙古族),授四川德昌土知州。永乐二年(1404),置昌州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德昌县西北),以卢氏为长官。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其后裔归附,授昌州长官司长官。住牧昌州。原管土民272户,每年认纳粮米130石(京石),赴西昌县仓上纳。3年贡马1匹,解建昌镇标左营交纳。道光(1821—1850)间,所辖彝族68户,西番3户,蒲家31户。
见“林丹汗”(1292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四年(1277),置江南总摄以管理地方佛教事务,河西僧※杨琏真加曾任此职,后
回族族谱名。始修于明初,李端主修。明清两代续修。李氏自明初一世祖李闾后,其子孙,分别以林、李为姓,故林、李合谱。谱前有明宣德十年(1435)萨琦所撰《李氏谱序》。谱记李闾之后,长子驽,衍为林姓,次子端
见“和硕特南左翼后旗”(1453页)。
辽封爵。圣宗开泰五年(1016)十月,耶律查割受封。查割圣宗耶律隆绪侄,秦晋国王耶律隆庆子。《辽史》纪、表仅两见,余无考。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又作乞伏宝。北魏镇将。高车部(敕勒)乞氏(原为乞袁氏)。父乞伏居,显祖献文帝(465—471年在位)时为散骑常侍,领牧曹尚书,赐爵宁国侯。父死,袭侯爵,例降为伯,稍迁左中郎将。出为鄯善镇将。以事母孝谨
风物志名。晋襄阳太守嵇含撰。3卷。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珍奇植物。撰者序云:“南越、交趾植物,有四裔最为奇,周秦以前无称焉。自汉武帝开拓封疆,搜求珍异,取其尤者充贡,中州之人,或昧其状,乃以所闻铨叙,有裨子
布朗语音译。旧时布朗族氏族公社氏族长的名称。通过民主推举产生。通常由辈份高的长者担任,不世袭。其职责是对内管理分配氏族公有土地,调解纠纷,主持宗教祭祀,教育后代。对外代表本氏族。重大事务需经氏族会议讨
见“仁裕”(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