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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晌”(1867页)。
参见“晌”(1867页)。
参见“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2347页)。
苗族民间节日。又称姊妹节。源于母系社会氏族外婚制。后相沿成俗,演变成节日。每年农历十二月和第二年三月间举行,各地有所不同。以寨为单位,备酒宴邀请外村寨青年及亲友。宴席上备有五颜六色的糯米饭。进行男女青
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号札萨克陀音。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大夫人阿海哈屯第五子。骁勇,“五虎之一”。17世纪30年代中期以前,游牧于天山北路。明崇祯九年(1636)随兄※顾实汗征
满族早期传统民间歌舞。亦称莽式舞。一般在新岁或喜庆宴饮时举行。届时,主客男女翩翩起舞。其舞为两人相对,各举一袖于额,反一袖于背,盘旋作势,曰“莽式”。其中又分男莽式和女莽式。舞时一人唱歌,余皆拍手,并
民国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1914年5月,袁世凯政府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后,由※蒙藏事务局改置,形同清※理藩院,地位与各部并列。直隶大总统。设总裁、副总裁、参事、司长、秘书等。
蒙古官员。亦作寨桑、斋桑。汉语“宰相”之音译。自元代沿袭下来,绝大多数为出身于非成吉思汗家族的封建领主,属“赛特”(善人、贵人、大官)之列。达延汗时曾一度废除太师、宰桑等官职及其领地,将其降为大汗、诸
清代碑刻。见“太平寺锡伯碑”(273页)。
即“拔也古”(1363页)。
见“龙公”(493页)。
见“兀慎”(1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