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溶州土知州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清兴,以知州田茂年归附,因其制,令仍袭旧职。雍正五年(1727),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田永丰被迫纳土,辖地被并入永顺县。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清兴,以知州田茂年归附,因其制,令仍袭旧职。雍正五年(1727),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田永丰被迫纳土,辖地被并入永顺县。
①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为土司办事的人。每村两人。由差巴(支差者)公推、土司认定。专门负责管理土司所有的差房,向差巴催缴实物贡赋,为土司出巡准备帐篷、炊具等。无报酬,不享有任何
黎族一支系。“侾”是黎语汉译,意为“住在外围地区的人”。《广东新语》:“与生黎近者为三差黎,与民近者为四差黎”,均属其次分支。是黎族人口最多,分布最广的一个支系,主要分布在乐东、崖县、陵水、东方、昌江
1278—1317元朝大臣。畏兀儿人。集贤大学士脱列子,中书平章政事※阿礼海牙兄。初事爱育黎拔力八达(仁宗)于藩邸。大德十一年(1307),成宗卒,力劝爱育黎拔力八达迎立其兄海山。及武宗海山即位后,召
见“巴拉人”(410页)。
见“庙丁”(1498页)。
书名。清乾隆朝大学士阿桂领衔纂修。20卷。卷首1卷,为乾隆御制诗。成书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按年月收录乾隆四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1781年4月21日)至四十七年十一月二日(1782年12月7日)
青海省方志,近人许崇灏(甘肃人,字公武)编撰,系据新亚细亚学会会员黎小苏、邱向鲁、朱允明等实地考察报告,再稽古籍有关记载,重编而成。民国三十二年(1943)于重庆土纸铅印,分11章:第1章总说;第2章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乌屯河所,并说清代有乌屯河,在齐齐哈尔东,出兴安岭,东入混同江(今松花江)。
1837—1873清代四川彝族土官。字尧衢。土司安世荣遗腹子。幼袭西昌河东长官司兼河西抚夷理民司之职,驻今西昌市北礼州。父死后,因庶母沙马氏与生母龙氏争印、夺家产,不能敌,随生母避难至凉山腹地、滇南等
藏传佛教噶举派支派之一。创始人为西藏山南帕木竹巴(1110—1170)。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其于帕木竹地方建丹萨梯寺,住寺收徒传法,因以得名。帕竹多吉杰波在宗教上有所建树,其死后,后继无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