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越
见“于越”(58页)。
见“于越”(58页)。
书名。1卷。作者失考,系多次拼接而成。“云南国记”等首四篇主要记宋以前云南事迹,尤以南诏、大理史事最详,多取材于白文《白古通记》、《僰古通记》,约著于明朝中后期。元明事迹各篇抄自《滇考》,成书于清末。
南宋末云南通安州(今丽江坝区)摩娑首领。原名牟保阿琮。牟乐牟保之子。7岁,即识象形文字。及长,旁通吐蕃诸族之书。后创制本方文字。丽江县白沙岩脚村有“番字岩”古迹,“难译其语”。历代史志皆认为是“麦宗墨
?—927契丹开国初期将领。字敌辇。契丹族。六院部人。夷离堇(军事首领)蒲古只孙。史称其幼有志节,善辞令。契丹立国前夕,阿保机为于越(契丹语官名,总知军国事)时,曾为近侍。阿保机登位后,屡向其讨计,曾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嘉庆二十年(1815),任孜本。道光二年(1822),与诸噶伦于聂塘寺护卫达赖喇嘛灵童楚臣嘉措,并参加坐床典礼。次年,陪同驻藏大臣巡视那曲、后藏等地。九年(1829),以青海蒙
1723—1777清代西藏第穆呼图克图六世。又称降白德勒。藏族。工布地区黄教丹吉林寺(清赐名广法寺)住持,故又称丹吉林呼图克图。乾隆二十二年(1757),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圆寂后,奉旨掌办商上事务,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唐代党项部落之一。居地在今青海省兴海县以西之地。“黑”为尊称;一说“黑党项”意为“弥药”。《辽史》中称为“鹤(喀)剌唐古”。
1872—1913清末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又名郗安仁,字沛生。云南盈江县人。傣族。云南腾越干崖宣抚使※刀盈廷之子。光绪十七年(1891),承袭土司职。曾受父命率土兵屯守边陲,多次与入侵英军战斗。受革命思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济尔玛台河、鄂尔浑河。东至奎索接土谢图汗旗界,西至察汗山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界,南至噶尔噶图,北至鄂尔浑河接额鲁特前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本准噶尔后裔,初依噶尔丹,
?—172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第四子。初授一等台吉。康熙三十年(1691),随父朝觐,赐冠带、银币。五十年(1711),封札萨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