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只支
见“伊连”(802页)。
见“伊连”(802页)。
见“倮倮泼”(1888页)。
瑶族一支系。清康熙朝已向官府纳粮,又称“粮瑶”;又因男子发髻在头顶正中,也称“正瑶”。分布于广西大瑶山南部及东南角。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解放前人口不多,占有山地东西约达百里,南北二三十里不等
瑶族传统染织工艺品。其法先以木板二片,镂成各种精美花纹,染时用以夹自织白布,把溶蜡灌入其中,而后去板取布,放进蓝色染缸受染,染后煮布去蜡,即呈现精细的斑花,故名。通常又称“蜡染”,其法流传至今。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托毛公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封辅国公索诺木达什次子诺尔布朋素克为札萨克,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在青海湖东岸。东至贺
畲族称谓之一。又称“菁寮”、“菁寮”。明清时期,居住在福建、浙江等地的畲民,普遍种制蓝靛(青靛),质地优良,被当地汉人称为“菁民”。明代迁入闽东种菁的畲民称“菁客”,进入浙南的畲民,因搭寮垦荒种菁,被
见“忽儿海卫”(1489页)。
1792—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藏族。系二世策默林活佛。生于甘南卓尼。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赐“诺门罕”名号,
①蒙古语音译,意为“队”或“群”。由在一定地区内游牧的50—60户组成,为清代蒙古旗下基层组织,其首领称达鲁嘎,执行行政任务,特别是收税和分派徭役等。解放初内蒙古自治区牧区仍作为苏木之下的基层单位。不
布依语和壮语音译。亦译“布雅伊”、“布锐依”、“布央依”、“布依”等。布依族和部分壮族自称。主要分布在黔南、黔西南及广西宜山、南丹、河池、来宾、龙胜、都安、柳江、柳城、上林和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北部
见“炒花”(15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