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卡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但后来往往成为有权势者进行讹诈的一种手段。解放后已废除。
僜语音译。旧时流行于僜人地区的习惯法之一。当发生偷盗、抢劫、私通及其它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时,按传统习惯,受到伤害一方有权强行罚取肇事者的财物作为赔偿和惩罚,称“斗卡”。对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一定作用。但后来往往成为有权势者进行讹诈的一种手段。解放后已废除。
傣族古国名。又称“泐国”。南宋淳熙七年(傣历五四二年,1180),由西双版纳傣族先民的首领※叭真所建。首府在景龙(即今景洪)。与傣族有族源关系的周围诸小帮纷纷归附,遂统一各部,共推叭真为一方之主,为第
回族族谱名。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咸丰五年(1855)、光绪七年(1881)、三十三年(1907)五次重修。1913年付印
即“田玄”(560页)。
准噶尔在叶尔羌扶立的傀儡汗。※叶尔羌汗国东部统治者※巴拜汗第三子。1680年,参加准噶尔对叶尔羌的征伐。约1694年,白山派※雅雅和卓被准噶尔杀死后,叶尔羌(今新疆莎车)和吐鲁番的伯克们拥之为汗;与此
东晋时前仇池国宗室。君主※杨俊之子。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东晋太和三年(368),受晋封为宁东将军、武都太守。五年,兄杨世卒,侄杨纂继位,遂率武都之众与纂争国,两军相攻。咸安元年(371)
朝廷赏赐给皇族、勋臣和寺观的土地。历朝多有之,辽、金相沿,元代极盛,赏赐之滥,数量之多,远非前朝所比。有时一次赐田5千顷。其田主要取自亡宋的官田和宋室皇亲的私田、断没豪门的田业、勒买入官的民田。受赐者
1734—1788清乾隆帝贵妃。一称季帕尔汗。原名买木热·艾孜木。相传其遍体生香,维吾尔语称“伊帕尔汗”,故俗称香妃。维吾尔族。新疆叶尔羌(今莎车)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阿里和卓女,清辅国公图尔都妹。乾隆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坡陀”,即“地面不平坦”之意。金代女真人不论男女,皆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撒改之子※完颜宗宪本名阿懒,海陵王之昭妃亦名阿懒。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位族人※韩炳受封为土千户,驻街子,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部※上六工,故名。主要管理撒拉“四房”。参见“四房五族”(555页)。
见“亦力把里”(8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