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赐祐宁寺碑记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之情由,雍正帝以旧称不雅,赐名“祐宁寺”,撰文刻碑以纪其事。张羽新《清政府与喇嘛教》一书录有此碑原文。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之情由,雍正帝以旧称不雅,赐名“祐宁寺”,撰文刻碑以纪其事。张羽新《清政府与喇嘛教》一书录有此碑原文。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元贞元年(1295),弘吉剌部主德薛禅后裔蛮子台驸马受封。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清代云南车里宣慰使司辖下傣族土职。明洪武至永乐间(1368—1424),宣慰使司刀暹答曾命奢陇法食邑于此。永乐十一年(1413),宣慰使刀更孟以勐捧为其子刀霸供之食邑。十九年(1421),析车里为二,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居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牙塔懒等地。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上隆卜、上隆布。在今青海玉树通天河流域之结隆乡。宣德二年(1427),其地部落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三年(725),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左威卫员外将军,留侍宿卫。越一年,改封襄平县开国男,遣返渤海。
宋至清对部分黎族歧视的称谓。最早见于《太平御览·岭南道·儋州风俗》:“俗呼山岭为黎,人居其间,号曰生黎”。《广东通志》云:“(琼州)有夷人,无城郭,殊异居,非译言难辩其言,不知礼法,……号曰生黎。巢居
?—1688清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纳喇氏。兵部尚书噶达浑之子。顺治十四年(1657),袭父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为王府长史。康熙九年(1670),任正红旗满洲都统。十四年(1675),授镇安将军,驻防河
北魏北海王元颢年号。528—529年,凡2年。一说529年4月建号孝基,5月改元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