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包衣护军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设于顺治(1644—1661)初,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改隶内务府,几度于两者之间交替易辖。迄雍正元年(1723),最终定隶于总管内务府大臣。三旗各设:护军统领(正三品
见“广平淀”(131页)。
见“喜惹桑布”(2182页)。
见“西宁办事大臣”(713页)。
明代苗族土官。贵州乌罗答意(今松桃境内)人。苗族。永乐三年(1405),受湖广都指挥谢凤等招谕,与答意等五寨※生苗内附,并刻箭为誓。明廷设答意长官司,以其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并蠲其民租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处”。班禅拉让所属两个部门之一,类似前藏仔康。由四品僧俗官员管理,下辖:古松马嘎,即警卫营;骑惹,专管骡马草料,由俗官充任者名骑本钦波;涅仓,专管征收粮税,发放官员薪俸、喇嘛口粮,
书名。和硕庄亲王允禄等奉敕撰。12卷。满汉合璧。前后两次编纂而成,雍正元年至五年(1723—1727)部分完成于雍正九年(1731);雍正六年至十二年部分纂于雍正末年,同时付梓。记雍正年间(1723—
即“伊陵尸逐就单于”(813页)。
见“阿布勒班毕特”(1241页)。
?—1513明正德年间苗民暴动首领。铜仁(今贵州铜仁)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龙麻阳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龙真支援,抗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