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编年史。原名《青史》,为别于桂·旬努贝的藏文《青史》,通称《蒙古青史》。作者佚名。推测写于清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原书不分章节,内容可分为三部分,一二部分叙述印度佛教和西藏诸王的世
新疆蒙古族节日。每岁四月,牧民占吉日祭鄂博(敖包)。库伦喇嘛持法器诵经,割羊,以羊皮及头角蹄尾蒙鄂博顶,取柏枝插其上,而将哈达悬结四周。当地官长率兵民自左往右绕走。一匝一行礼,且走且歌。一人领唱,众人
金大臣。字希明。懿州路(治今辽宁阜新县东北)胡土虎猛安人。契丹族。石抹氏。幼孤。初补枢密院、尚书省译史,历同知恩州军州事、监察御史、同知淄州军州事。善理案,平冤狱。改大兴府判官、沂王府司马、沁南军节度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见“朋春”(1482页)。
参见“编审丁册”(2308页)。
见“西辽”(689页)。
见“皇城司”(1701页)。
青海省方志,近人许崇灏(甘肃人,字公武)编撰,系据新亚细亚学会会员黎小苏、邱向鲁、朱允明等实地考察报告,再稽古籍有关记载,重编而成。民国三十二年(1943)于重庆土纸铅印,分11章:第1章总说;第2章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