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壶
见“穿带壶”(1760页)。
见“穿带壶”(1760页)。
见“树枝水”(1577页)。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见“捺钵”(2037页)。
1605—1652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礼烈亲王代善第四子。后金天聪元年(1627),从太宗攻宁远城,战明总兵满桂,被创。清崇德五年(1640),从多尔衮围锦州。六年,偕辅国
?—1433明宣德年间贵州苗民起义首领。贵州乌罗府新朗寨(今松桃境内)人。当地苗族首领。宣德初,湘黔边区旱灾,苗民生活困苦。六年(1431),苗民龙三、白大虫等起而暴动。翌年,他亦率众举事。攻清浪(今
1592—1639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宣慰使※刀韫勐之子。崇祯元年(傣历九九○年,1628),父卒,袭宣慰使职,获明廷加委。他又以袭职事遣官员报缅王。
契丹民族祭祀习尚。据《新五代史·契丹传》:“契丹好鬼而贵日,每月朔旦,东向而拜日,其大会聚、视国事,皆以东向为尊,四楼门屋皆东向。”《辽史》云:“国俗,凡祭皆东向,故曰祭东。”(卷116)
北魏宗室。字道岳。鲜卑元氏(拓跋氏)。任城王※拓跋云子,※元澄之弟。孝文帝时,自中大夫迁员外常侍,转步兵校尉。因安定王元休丧期游猎,免官。后从征沔北有功,任左中郎将,兼武卫将军。太和二十三年(499)
文字末出现或未被普遍使用以前,人们用以记录数字、事件、或传递信息等的方法。中国古代文献早有记载。《易·系辞》:“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周易正义》引郑康成注:“事大,大结其绳;事小、小结
见“达利水”(7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