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亚
见“萧排押”(1998页)。
见“萧排押”(1998页)。
见“黑车子室韦”(第 页)。
?—1817清代云南宗哈(元阳县境)地区反封建领主起义首领。哈尼族。新兴地主。嘉庆二十二年(1817),与族人高罗衣、高借沙率众起义,反对土司领主和清政府,拥高罗衣为“窝泥王”,高借沙为大都督,与马哈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
西夏官署名。系七种司品以外的机构,同次等司。掌国家图书著作等事。设秘书监、秘书少监等官。
?—1597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一作赵咏。字延德。万历二年(1574),承袭临洮卫指挥使兼摄临洮卫政务。时以临洮地方马睦聚众据险立寨,劫掠百姓牲畜资财,为害一方,遂单骑前往,以计捕其为首者多人,为地
古城名。又称绥来县北城。位于新疆玛纳斯河东岸准噶尔旧城阳巴勒噶逊附近。乾隆四十二年(1777)建。周3里7分有奇,高1.6丈。分设4门:东迎曦、西兆成、北庆丰、南来薰。与※绥宁城南北相峙。两城中间筑墙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亦作赛斐。满语音译,汉称木匙或木匕。东北满族及其他民族所普遍使用的一种食具。《三朝北盟会编》卷4有金代女真人使用此食具的记载。长约4寸,上锐下丰,削木而成,燎以火,曲其柄,佩于带上,用以代箸。
明清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洪武七年(1374)置。司治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汶县城西南。其长官坤姓。正德八年(1513),长官使坤卜文子与静州长官司联合叛乱被杀。由其弟坤元袭职。天启间(162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