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龙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捞龙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正月十四日夜,“待鸡鸣,家家持瓢争先汲井华水,谓之捞龙卵”,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亦载,正月十五日“凌晨,汲井华水一器,谓之捞龙子”。所谓“华水”指含有“龙卵”之井水而言。传说在龙日(夏历正月第一个辰日)的前一天晚上,龙从天而降,并排卵于井水之中,先汲此井水者被认为其家可交鸿运。故其俗先汲者置草叶于井水中,以示龙卵被捞,并占其农功,以祈年内丰足。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捞龙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正月十四日夜,“待鸡鸣,家家持瓢争先汲井华水,谓之捞龙卵”,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亦载,正月十五日“凌晨,汲井华水一器,谓之捞龙子”。所谓“华水”指含有“龙卵”之井水而言。传说在龙日(夏历正月第一个辰日)的前一天晚上,龙从天而降,并排卵于井水之中,先汲此井水者被认为其家可交鸿运。故其俗先汲者置草叶于井水中,以示龙卵被捞,并占其农功,以祈年内丰足。
即“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
?-1747清代将领。武术家又称“沙密尔”,(“密尔”,系波斯语“长官”之意)。山东冠县张秋镇人。回族。雍正四年(1726)中武举。翌年又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后被荐署西安城守营参将。乾隆十二年(17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清理地亩总局”(2113页)。
1364—1434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养民。纳西族名阿初阿土。※木初(阿得阿初)长子。永乐十七年(1419),自备马匹方物赴京进贡,准予袭土知府职,赐钞锭彩缎表里。二十一年封中顺大夫,世袭知府
书名。元周达观撰。1卷。成宗元贞元年(1295)遣使招谕真腊(今柬埔寨),作者随行,至大德元年(1297)返归,首尾3年,谙悉其俗,因记所闻见成此书。凡40则,包括地理、风俗、语言、宗教、经济生活等。
?—1037辽后族。字延宁,小字海里。契丹族。为辽圣宗钦爱皇后弟,兴宗仁懿皇后叔。辽圣宗时入仕。统和十八年(1000),任祗候郎君,尚圣宗第四女、南阳公主崔八,拜驸马都尉。开泰五年(1016),为国舅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
1287—1375元明间藏传佛教高僧。简称嘎西巴。木雅人。西夏后裔。生于热堆擦岗仁莫的巴域卧纳(即今甘孜州康定、九龙、木里一带)。云达冈仁之子。初名雍仲贝,系本教名,因生于佛教之地,遂改名阿贝。幼年居
?—1618明代海西女真乌拉部首领。又作卜章台、卓古,号何叱耳。女真族。与哈达部同祖。纳齐布禄七世孙,布干第三子,满泰之弟。乌拉部长。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六月,结扈伦四部掠建州努尔哈赤村寨。九月